名下车辆记分已满12分,面临回炉学习,可是车主却不慌不忙,找亲朋的驾驶本背一部分分,降至安全线以下。这是不少人都用过的招数,不过以后这招不一定好使了,公安部日前已经实行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找人背分的行为受到限制。(5月6日《北京晨报》)
诚然,驾照新规的颁布有着钳制交通违法行为的考量。但是,看似严苛的驾照新规,却为交通违法博弈提供了“合法化”的温床。如果说之前李代桃僵借证销分,还遮遮掩掩做贼心虚的话,那么,新规出台,便可以理直气壮、光明正大的借证销分了。当违法行为堂而皇之的变成合法,这样的新规显然悖离了立法的初衷。
当然,我们不能抹杀驾照新规的巨大进步与行政善意,之前,在借证销分潜规则的横行下,甚至滋生出销分产业链。对驾照销分的疏于管理,让交通违法成本大大降低,致使交通违法有恃无恐,交通乱象屡禁不止。驾照新规应运而生,意欲达成拨乱反正之目的。
但是,任何新规的出台,如果为违法行为留下了可以回旋、博弈的空间,那么,治理违法行为的效果肯定大打折扣。此次驾照新规,仅是对销分的驾照予以限制收缩,并将违规者纳入黑名单的做法,显然无法从根本上扭转交通违法的乱象,甚至助长了借驾照销分的违规行为。
在法治社会,交通违法却无后顾之忧,甚至为逍遥法外留有操作的空间,这要么是法律形同一纸空文,要么是法律本身存在制度缺陷。
要遏制交通违法乱象,杜绝驾照违规销分现象,无疑,仅有驾照的限令无力回天。公安部此次出台的驾照新规,对销分的驾证数量要求严格了,但对违规者的处罚却相对宽松、粗疏,如此,既有失公平公正,也践踏了法律正义。
众所周知,车主对汽车具有无可争辩的监护使用权。要彻底改变交通违法“合法化”乱象,公安部不妨将“一石三鸟”的惩戒新规,变成“专车专人”的惩罚机制。如,可以尝试针对每一辆车的违规次数处罚,但处罚却只对私家车主本人,严重者可记满12分吊销车主驾证,不给车主任何“顶替”喘息的契机。对于现实中存在一些复杂情况,如出租车行业等,可以有的放矢的灵活处置。
任何规定,只有反复权衡利弊,并存利去弊,才能获取行政预期的最大公约数,才能杜绝有法不彰、有理难容的怪象。(文/贾春强)
(责任编辑:欧阳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