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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情况
2018-10-12 18:33
 

刚刚,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情况

“截至9月30日,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0个,立案365人,已处理相关人员20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9人,组织处理93人,移送司法机关155人;共对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79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公安政法干警54人,其他党政机关干部14人,村(社区)干部6人,其他公职人员5人。”10月11日,在湖北省委宣传部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宣传部部长张正义透露。

图为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线,坚决查处隐藏在公安政法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今年以来共查处此类问题85个,其中涉及公安政法干警71人。

湖北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了黄冈市原副市长、原公安局局长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为涉毒涉赌涉黄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第一案。汪治怀“保护”的其中一个黑恶势力主要头目王忍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殴打、暴力威胁、让狗咬、关铁笼等手段,对他人实施非法拘禁和伤害,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汪治怀“保护”的另一个黑恶势力主要头目魏振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容留妇女卖淫,并指使团伙成员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省纪委监委组织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查办的“7·24”涉赌“保护伞”专案跨武汉、荆门两地,已督促公安机关抓获涉案人员12名,查扣财物价值数亿元,并正在对7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同时,对武汉市公安局督查支队原支队长王开若、武昌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梁凯棋、京山市八里途派出所原所长徐福重、民警毛文涛等11名公安干警依法予以立案并留置调查。

最近,省纪委监委在办案中发现武汉市黄陂区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协主席李胜桥指使他人,为涉黑涉恶服刑人员办理虚假立功手续,致使其被假释而逍遥法外的问题。9月17日,省纪委监委对李胜桥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全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有影响、有震慑的典型案件:

恩施州查处了建始县以严金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背后的“保护伞”案件,已对5名政法干警采取留置措施。

襄阳市挖出樊城区5名公安、检察、法院工作人员在涉黑团伙头目陈鉴故意杀人案中,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为其减轻刑罚的问题,现已对5人全部采取留置措施。

黄冈市对武穴市公安局禁毒办副主任兼禁毒大队大队长姜勇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帮助伪造证据以及赌博等问题进行了查处。

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潘天山迫于当前高压态势主动投案自首,现已被采取留置措施。

紧盯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监管权的职能部门,坚决打掉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关系网”

一些所谓的“行霸”“市霸”之所以能长期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和非法垄断经营,根本原因就在于其背后有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庇护。对这些深藏于职能部门的涉黑涉恶“关系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彻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咸宁市咸安区以阮建国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为达到垄断当地猪肉市场的目的,雇请社会闲散人员充当“地下稽查队”“地下出警队”,在市场上大肆扣押、收缴“外埠肉”,威胁、伤害外地猪肉商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当地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果断出击,成功摧毁该团伙,并对8名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咸安区水利局退休干部刘明玉被开除党籍,并被取消退休待遇。

十堰市郧西县交通局原副局长汪传炳涉嫌滥用职权,安排涉黑人员协助强拆他人房屋并造成人员伤亡,现已被采取留置措施。

浠水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夏凡、陈文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纵容非法采砂行为,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现二人已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

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铲除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黑村官”

坚持“打伞”“拍蝇”相结合,对群众感受最深、受害最多,反映强烈的“村霸”快速铲除,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的村干部86人。

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土门村村委会原主任连光辉,凭借家族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占集体资财,横行乡里,为害一方,群众敢怒不敢言。当地党委政府集中力量坚决拔下了这颗“钉子”,连光辉家族涉恶团伙成员7人全被抓获,该案现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大悟县高铁经济试验区杨畈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张孝文涉黑犯罪团伙在当地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包庇、窝藏等多项罪名,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调查侦查,现已由当地公安机关对该团伙12名成员执行逮捕。

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渔业社区总支委员会原副书记廖桂林、鄂州市鄂城区花湖镇胄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梅光明涉嫌强迫交易罪,南漳县巡检镇漳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登榜、崇阳县白霓镇古桥社区干部孙旺强涉嫌敲诈勒索罪等案件,涉案人员均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此外,湖北省纪委监委还发布了11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典型案例——

1.黄冈市原副市长、原公安局局长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为涉毒涉赌涉黄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汪治怀在任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冈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涉嫌为魏振旺、王作明、王忍成等涉毒涉赌涉黄等犯罪嫌疑人提供非法保护,同时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汪治怀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武汉市公安局督查支队原支队长王开若、京山市八里途派出所原所长徐福重帮助涉赌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等问题。王开若、徐福重伙同京山市八里途派出所民警毛文涛、武昌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梁凯棋、中华路派出所原所长卢家力、中华路派出所民警肖华、紫阳路派出所民警王成等人徇私枉法,违规泄露案情,违规为涉赌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违规处理涉案人员扣押物品,联手帮助涉赌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王某等人逃避、减轻处罚,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王开若、徐福重、毛文涛、梁凯棋、卢家力、肖华、王成等10人被立案调查,其中留置9人。

3.咸宁市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聂选明等人为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聂选明与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咸安区水利局退休干部刘明玉等8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为以湖北联鑫畜禽屠宰有限公司总经理阮建国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垄断当地猪肉市场提供非法保护。8人均被立案审查调查,现已处理7人。其中,聂选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任职务;王永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刘明玉被开除党籍,并被取消退休待遇。

4.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土门村村委会原主任连光辉涉恶问题。以连光辉和其兄连光清为首的“连氏家族”恶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占集体资财。该案已侦查终结,其家族涉恶团伙成员7人全被抓获,连光辉被终止村委会主任职务,并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5.武汉市黄陂区政协原主席李胜桥为涉黑人员违规办理虚假立功手续等问题。李胜桥在任黄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在明知涉黑人员林明学不符合假释条件的情况下,仍然指使他人违规为其申报、办理假释手续,致使林明学最终被假释。李胜桥已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6.武穴市公安局禁毒办副主任兼禁毒大队大队长姜勇涉嫌涉黑问题。姜勇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帮助伪造证据以及赌博等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

7.大悟县杨畈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张孝文涉嫌组织领导有组织犯罪问题。以张孝文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包庇窝藏等多项罪名。张孝文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8.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原政委王春林涉嫌为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伞”等问题。王春林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9.浠水县公安局原法制大队大队长王利勤涉嫌充当涉毒人员“保护伞”问题。王利勤帮助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逃避打击,涉嫌徇私枉法,经监察调查,现已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0.宜城市人民法院南营人民法庭副庭长江玲、宜城市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姚红玲涉嫌为涉赌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伞”问题。江玲、姚红玲被立案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11.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潘天山涉嫌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打招呼等问题。潘天山涉嫌与涉黑涉恶人员相互勾结,非法采矿;向办案民警打招呼,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等。潘天山被刑事拘留并被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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