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史飞飞 辛重玲) 为确保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管理“见底到边”,实现“底数清楚、管控到位”的目标,近日,莒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组织民警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开展大检查。本次共抽查了流动人口115人、出租房屋240间,处罚单位2家。
此次专项大检查坚持“从严从紧、从实从细”,积极开展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清理整治,实行定人定网格、明确工作责任的网格化工作模式,特别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违章建筑、简易工棚、商住两用房等流动人口落脚点,进行不间断、全方位、无死角地滚动排查,全面摸清底数。
同时完善情报信息收集、传递、分析、应用工作机制,在流动人口、出租房主、用人单位、物业企业等群体中建立信息员,及时获取、研判行动性、预警性情报线索。
对排查中发现的违反《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房屋出租户、承租人,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2019年2月27日,小店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矿山工地进行流动人口检查时,发现小店镇某村矿山外来务工人员赵某(山东青岛)、傅某(江苏籍)、沈某(浙江籍)、曾某(贵州籍)等十余名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流动人口申报登记。经查,该处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系某禹石材有限公司所雇用,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民警对两家用人单位分别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当场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对两家用人单位分别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