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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用电客户抄表交费周期的公告
2019-04-23 12:39

尊敬的用电客户:

为给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清晰准确地反映您的每月用电情况,满足居民阶梯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政策执行要求,同时满足各级政府对行业用电数据统计需求,按照山东省电力公司统一安排,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将自2019年5月1日起,对全市低压居民用电客户抄表、交费周期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低压居民用电客户抄表交费周期由原来的两个月一次改为一个月一次,即每月进行一次抄表交费。

二、低压居民用电客户抄表日期保持原来的每月1日。

三、请您在每月月末日前交纳当月电费,逾期将产生电费违约金并可能影响您的正常用电。

四、为避免产生电费违约金,建议您优先采用智能交费交纳电费,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您可以至电力营业厅现场办理开通远程费控业务,实时掌握个人用电信息。

2.您可以至工商、建设、中国、农业、邮储、浦发、齐鲁、招商、农信社等银行、网点办理电费银行代扣业务,也可通过登录上述银行APP线上办理电费银行代扣业务。

3.您可以登录支付宝电费交费界面,选择“自动续费”,实现支付宝代扣电费。

五、您可以扫描下方的二维码通过电e宝、电力彩虹营业厅、支付宝、微信等新型交费方式足不出户交纳电费。

此次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相互告知。

特此公告。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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