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牵着骆驼乞讨。
[pagebreak]两人在街头牵着骆驼乞讨。
[pagebreak]两人跪在街头牵着骆驼。
[pagebreak]目前,随着“乞讨人牵骆驼行乞”的消息在网上迅速传开,不少网友纷纷为骆驼喊话,这样利用国家的保护动物“求财”,竟无人问津。但是,在众人质疑之下,行乞者却还“无动于衷”,这到底是真的贫穷到要牵着骆驼行乞呢,还是“绑架”骆驼来“求财”?
众所周知,现在乞讨者分为两种,一种是真正的乞丐,另一种则是职业乞讨者,后者也有人称之为“丐帮”,当然这个“丐帮”和武侠小说中的丐帮可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区别在于武侠小说中的丐帮除了乞讨还行侠仗义,而现在的丐帮只为金钱。为了“求财”有组织,有预谋地用尽各种“手段”,花样推陈出新,甚至无所不用其极,听了都会让人颤栗。
有的装残疾,有的捏造悲惨身世装可怜骗取市民同情,有的偷来别人的小孩弄残后携带儿童乞讨,有的强讨强要,等等。如今,还把骆驼牵来搏一搏,真是费尽心机。他们不仅利用人,甚至连动物也不放过,这是何等的残暴不堪。
不难看出,他们不是在牵骆驼乞讨,而是在“绑架”骆驼来“谋财”,“绑架”人们的“同情心”来骗钱,这样的行为不能被放大,应该明令禁止,惩恶扬善。如果不对此加以惩处,不仅有违社会公平和善良正义,更会败坏社会风气,让好逸恶劳之风蔓延开来,而且极有可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失去获得帮助的机会。同时,在面对路边的乞丐,市民有必要擦亮眼睛,对流浪乞讨人员抱以同情之心时,要多个心眼仔细分辨,不要盲目跟风施舍。只要“断了”职业乞丐的财路,自然会“溃不成军”。
相关部门频接投诉
近一个月内,前述梁姓工作人员曾多次参与协调乞丐牵骆驼乞讨的情况,他告诉澎湃新闻,现场的乞讨人员“不说话,不交涉”,也不接受民政局提供的救助,目前尚不清楚骆驼的来源,可以确定的是,部分骆驼确实存在残疾情况,“有些腿断了,也不是全断,骆驼精神状态很不好,也比较瘦”。
“由于我们不是执法部门,也没有相关的法规,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只能尽量劝阻”,对于牵骆驼乞讨的情况,前述梁姓工作人员也感到困扰,“希望能够有办法来阻止这种情况,帮助那些骆驼”。
在协调过程中,梁姓工作人员还发现,仍有路人给乞讨者投钱。据其介绍,民政局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如乞讨人员同意,将带往临时救助站,并助其返乡,现在街面上的乞讨者多为职业乞讨人员,民政局劝阻无效,一些乞讨人员从救助站离开后,又重返街面。
无独有偶,据人民网4月17日报道,当日福州市街头亦出现两名乞讨者带骆驼乞讨的情况。福州市仓山区公安分局下渡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一边疏散围观群众,一边向两名衣衫褴褛的乞讨者询问情况。
“四肢没有被砍,只是没有掌钉。乞讨者一言不发,我们咨询农林部门,这种骆驼不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也只能予以口头警告并将其劝离”,福州市仓山区公安分局政治处梁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
[pagebreak]有损动物福利却无法可依
澎湃新闻检索相关新闻发现,今年以来我国广州、深圳、温州、绍兴、厦门、福州、九江、合肥等地均出现了牵骆驼乞讨的状况。
10月20日,人民网发表署名为毕晓哲的文章《文明城市绝不应容忍“虐待骆驼式”乞讨》,该文称,“如何保护动物的权利,同样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我们的社会文明,可以宽容一个“伪装的乞讨者”,当然更宽容任何一个真正的乞讨者,但社会文明却绝对不应该宽容任何一个“虐待动物式”的乞讨行为。”
这些骆驼来自哪里?如何运输?为何多次同乞讨者出现在街面上?这些问题仍然有待解答。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红钊告诉澎湃新闻,中国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以及《刑法》当中对捕猎、杀害野生动物或濒危野生动物做出了刑罚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保护的是野生动物或者保护的主要是濒危野生动物,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动物。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动物保护立法,因而虐待一般动物很少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民法当中家养动物(包括畜禽)一般归类于私有或者公共财产,即使捕杀了如果影响不大或者折合金额较小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只是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影响较大的如北京动物园某大学生给狗熊泼硫酸案,也只是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而被免于刑事处罚。” 李红钊介绍。
与国内不同的是,美国各州都订有对虐待动物者惩处的法律,早在1866年美国纽约就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案》,该法案规定虐待宠物将受到经济处罚甚至被判处徒刑,最高可以罚款5万美元或14年监禁。
(原标题:多地频发乞丐带骆驼乞讨,城管等部门称无执法依据只能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