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门票新政需三思
2026-01-16 00:29

     上周末,是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古城实施收费后的首个双休日。凤凰县政府官方网站称,根据市场调查,4月10日以来,整个旅游市场没有出现波动,后期呈向好趋势。尽管沱江上游船依然穿梭,商家店铺恢复营业,但此前这里由于门票调价的合理性受到质疑而闹出不小的动静。

     在收费次日,当地就有多家担心游客减少导致收益减少的古城商家集体关门以示抗议。而后,网络上又曝出凤凰本地小伙带外地女友回家,因女友不是直系亲属被索要门票,将凤凰再次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清明假期前,凤凰县人民政府宣布:从4月10日起,将对现有的旅游服务管理体系实施调整,改“凭票进入景点”为“凭票进入景区”。今后游客要购买148元的门票,方能进入凤凰古城。此前,游客进入古城景区并不需要买票,仅在游览古城内的沈从文故居、熊希龄故居等9大景点时,才需购买148元的套票。

     尽管舆论质疑和批评声不断,但凤凰仍如期收费。部分当地百姓慨叹自己的选择权被强行剥夺,官方“花相同或更少的钱,得到更多和更优旅游体验”的说法遭到炮轰。而由此带来的散客量的大幅减少,也使几千家本地商户成为更直接的利益受损者。

     据凤凰县官方解释,征收“进城费”是为了堵住零负团费的漏洞,缓解古城保护压力,加强对核心景区的管理。

     政府是旅游市场的监管者,规范旅游市场确实应是政府要着力解决的问题。过去古城景点无序开发、价格混乱、无证拉客,游客投诉居高不下,这些问题暴露了有关部门在市场管理、规范方面的种种不足。因此,对当地政府而言,当务之急是搞好旅游资源的维护与推广,而不是简单地用一张通票将游客拦在古城之外,统一营销也绝非缓解古城保护压力的治本之策。另外,景区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对其收取较高的门票,也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公众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

     在回应凤凰本地小伙带外地女友回家被索要门票一事时,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称,政策法规定下了就该严肃地贯彻执行,但是法规之外并非不讲人情。严肃执行政策法规并无不妥,问题在于这套凤凰县文化旅游管理服务新体系究竟是如何确定下来的?

     到目前为止,县政府并未能提供有力证据印证其在官方网站上显示的“长时间调查研究、反复考察论证”这一说法。

     而“经主管部门审批”这一依据则指的是一份编号为湘价函[2012]32号的文。内容为:省物价局根据《湖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国家发改委等八委部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精神,并经价格成本监审,作出批复:“规范后的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门票包含游览参观沈从文故居、古城博物馆等9个景点,普通票价为每人次148元。”尽管批文未明确对凤凰古城进行收费,但据该县旅游局局长任真君的说法,在官方理解中,“收费可以扩大到景区”。

     据悉,今年2月凤凰县政府以土地入股占49%股份,相关公司占51%股份的形式,成立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公司,对景区实行整合经营,148元门票其中包括了60元地方税费收入。资料显示,凤凰县全县接待游客能达690.49万人,旅游收入达53.01亿元,占到整个凤凰县的67.5%。在一个如此倚重旅游业的古城,也没有任何公开听证程序证明,民众愿意授权政府以这样的形式经营古城。

     归根到底,利益保护问题和权利使用问题是这场门票风波的焦点。作为此次门票风波主要推手的当地政府,应当好好反思这场本不该参与的价格干预带来的不良影响。如果当地政府和相关企业真如其所说的那样“充分听取居民和各行业各阶层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恐怕今天也不会成为众矢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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