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纪委获悉,今年以来,济南市纪委联合有关部门对节假日期间的公车封存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多次暗访,并对发现的14个违反公车使用规定的单位公开通报批评。
据介绍,为把公车使用关进“制度笼子”,济南市年初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严格公车使用管理,明确要求,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期间,除执法执勤等特殊车辆及值班车辆外,公务用车由各单位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封存,封存情况报公车主管部门,并在网站上公示。
济南市严格公车配备,尤其是严格控制越野车和旅行车配备。确因工作需要配备的,应当配备国产车,但须经本级公车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且不能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对购买低排量汽车但进行豪华装饰的现象,济南市明确提出严禁为公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调整、到龄免职或正式退休后,其工作用车未及时交回的问题,济南市进行了限期督查清理。据了解,截至目前共清理交回车辆127辆。
济南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畅通电话举报、网上举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增强社会监督的参与度,切实提高群众对公车私用的民主监督力度。只要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等举报,相关部门会迅速跟进查处,给群众一个交代。同时,将严格问责,公开处理结果,由市纪委联合机关事务管理、交警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不定期对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