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律师来了
武汉新洲一位的小伙
最近的心情可以说是起起落落落落……
30多岁却迟迟未婚的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心仪的姑娘。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然而这时候,一张结婚照把他的心彻底击碎
对方已经结过婚了?这什么鬼!
从天堂掉落到地狱,这个滋味恐怕一般人是无法体会的,然而,更令人绝望的事还在后面……
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
婚没结成,还被骗走了四万块!
一查 事情不简单......
今年8月10日,新洲的许先生来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儿子与黄冈的朱某谈朋友结婚,付了4万余元彩礼钱后,对方却拒绝结婚,还不退彩礼钱。
民警调查得知,许先生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已经出嫁,但因家庭经济困难,30多岁的儿子小许一直没有结婚。
7月初,有媒人找到他,说姑娘朱某不错,可以介绍给他儿子。
后来,俩孩子见面后,互相都比较满意。作为长辈的许先生甚是高兴,当场就给了一万元见面礼。
随后,朱某和其母亲朱某英来到新洲,来商量婚礼事宜。
经商量,彩礼定为8万,第二天,许先生给了3万元给朱某英。
可是添加微信后,许先生女儿在朱某朋友圈中发现有婚纱照,再三询问后,朱某才道出实情,原来,2016年她与安徽庐江一男子结婚,尚未离婚。
这个玩笑开大了吧!知道此事后,许先生找朱某英商量解决方案,谁知朱某英却说,她女儿无法与其儿子结婚,彩礼钱也因看病、还债花完,没有办法退还。
后在媒人的见证下,朱某英写下了一张4万元的欠条。
婚没结成,反而被骗了4万元钱。
许先生越想越生气,于是来到派出所报案。
“当时,我们还以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婚姻纠纷案件。”三店街派出所所长佘冬喜介绍,但调查之后,却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
不光女儿骗婚 当妈的也骗!
还专挑这些人下手
新洲派出所民警前往黄冈发现,母女俩曾骗婚多起。
报警人多是丧偶、家庭经济困难或者有精神、身体残疾,且居住在乡镇或偏远乡村的男子。
报警内容与许先生遭遇如出一辙,基本都是母女俩与人相亲并索要彩礼,一旦彩礼到手就拒绝结婚,也不归还彩礼钱,已有多个报警人到法院起诉。
骗婚对象一:
60岁的老袁就是其中一个,他早年丧偶,独自一个人生活,2016年底与朱女士相亲,准备于第二年春节结婚,并分两次给了7万元作为彩礼钱。
可付了彩礼钱后,朱某英就反悔,称不能与老袁结婚。老袁多次催要彩礼钱,朱某英才还了2000元,其余的一直拒不归还。
骗婚对象二:
今年70岁的老刘遭遇也一样,他先后被骗18万余元,朱某英既不与他领证结婚,也不退钱。为此,老刘还到法院起诉。
5本结婚证,4本离婚证,还有8份判决书……
这对骗子母女让人目瞪口呆
鉴于这对母女的行为涉嫌诈骗,9月4日,办案民警将两人抓获,并押解回新洲。
办案民警依法对其家中进行了搜查。
朱女士家中搜出的物品 警方供图
民警查获了大量金银首饰、玉镯、串珠等物品,以及20余张美容、美发、美体会员卡。
此外,民警还发现了朱某英结婚证、离婚证各3本,朱某结婚证2本、离婚证1本 ,以及法院裁决、判决文书8份。
根据两人交代:
今年57岁的朱某英1985年与她第一任丈夫结婚,第二年生下了朱某,1997年离婚。
2016年、2017年,她又先后与黄冈、河南男子结婚,但婚姻持续时间均不到一年。
女儿朱某2013年,经人介绍和安徽安庆一男子结婚,2015年3月离婚,同年11月又和安徽庐江一男子结婚,仅两三个月便要求离婚,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女儿朱某还告诉民警,她知道自己和妈妈朱某英与别人相亲,是为了骗钱。
因多次被起诉,法院已将朱女士部分资产冻结,她们的主要生活来源就是通过骗婚得来的钱。
经调查,民警已核实相关案件8起,涉案资金50余万元 。
目前,朱某英与其女儿朱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在“律师来了”后台 也经常会有读者
发来关于“骗婚”的法律咨询:
“结婚了没几个月就说不合适要离,是不是骗婚骗彩礼?”
“婚前说没有结过婚,现在发现他和前任孩子都有了
可以报警告他诈骗吗?”
“结婚后才发现他(她)身体有缺陷,算不算骗婚?”
结合本案,一起来听听律师的分析:
倪浩览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省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擅长民商法、公司法律事务。
骗婚并非法律用语,根据行为人主观上目的不同,有些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有些则可能构成无效婚姻。不论最终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何,骗婚都有一样的手段,即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
通常,根据骗婚的性质不同,行为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一样。
1
行为人故意隐瞒欺骗对方,未如实告知不利结婚的情况、性向、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年龄等。
对于这些情况,行为人主观上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并不构成婚姻诈骗。其中,如果符合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属于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则为无效婚姻。
2
行为人以缔结婚姻为诱饵,实施诈骗钱财行为的,这种情况涉嫌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行为人在骗婚过程中如果涉及婚姻状况造假、身份造假、学历执业造假、职业造假的,还可能涉嫌重婚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招摇撞骗罪等。
新闻中的母女,因其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骗婚的方式骗取了大量财物,涉嫌构成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如何保护
如果骗婚者构成刑事犯罪的,对于受害人遭受的损失,由司法机关将扣押在案的赃款发还给被害人,不足部分由被告人继续退赔。
如果骗婚者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何才能避免骗婚
1
婚前应当有一段足够时间的恋爱了解彼此。骗婚者通常在认识没有太久的情况下就急于建立婚姻关系。
2
确定双方是否有感情基础,是否能彼此坦诚相互理解。骗婚者通常只关心钱财,交往的过程中,对于其他事情表现出心不在焉。
3
不要试图以金钱去买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