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户型隔月来买能省一个车位钱

   日期:2018-10-29     评论:    
核心提示:◤济南西客站片区一楼盘打出清盘爆抢的广告,然而售楼处依旧门可罗雀。齐鲁晚报记者 张阿凤 摄售楼处门可罗雀,抢房大潮不再;小

◤济南西客站片区一楼盘打出“清盘爆抢”的广告,然而售楼处依旧门可罗雀。齐鲁晚报记者 张阿凤 摄

售楼处门可罗雀,抢房大潮不再;小红帽、举牌拉客随处可见,开发商为引流使出浑身解数;东部楼盘推出特价房、优惠房,每平米较之前下降1000元至3000元。本应是旺季的“金九银十”,济南楼市却在经历前所未有的“降温”。有专家表示,降温还将持续,购房者继续等待的成本不高。

齐鲁晚报记者 张阿凤    

一个月成交四套

房产中介转行

10月18日,记者探访济南西客站片区楼盘。在槐荫区清源路与淄博路交会处的鑫苑世家公馆售楼处旁,开发商打出“最后30套,清盘爆抢”的巨幅广告。但与“爆抢”两字不相称的是,售楼处门可罗雀。记者中午12点到访时,当天的到访登记表上仅一名客户。

尽管到访量少,但鑫苑世家公馆的价格并没有出现明显下降。销售顾问表示,目前在售的户型为98㎡和117㎡,均为精装修,价格在1.7万元/㎡。而在二环西路与美里路交会口的世茂璀璨悦府,103㎡户型的毛坯房,最低报价也在15306元/㎡。

西客站片区一名从业三年的链家中介人员表示,在济南东部、中部、南部楼市价格出现回调或推出特价房的大环境下,西客站片区在价格上还算坚挺,黄金周特价每平米也仅优惠了200元而已。

但他也表示,这并不是代表西客站片区没有受到市场降温的影响,而是因为西部已几乎没有房源。“无论是到访量还是成交量,近三个月都可以用惨淡来形容。”

新房之外,二手房市场也不好过。“整个西客站片区,八九月份在链家平台上的二手房成交量,一个月不超过4套,其他二手房平台成交量就更不乐观。不少同行都开始跳槽转行。”该中介人员说。

相比前一个月

每平米降了一千

和西部价格平稳不同的是,济南东部CBD片区、唐冶片区等,各个楼盘打起了“价格战”,纷纷推出和此前售价相比低出1000元,甚至2000元的特价房。就连去年楼市火爆时已稀少见到的“小红帽”、各品牌房产中介、街头举牌、发传单等拉客形式,也重新回到购房者视野。

10月20日,记者在探盘时发现,唐冶片区世纪大道与龙凤山路交会处,首开价格在1.8万元/㎡左右的玖唐府,现在117㎡户型的精装房报价1.57万元/㎡。

而位于世纪大道与龙凤山路交会处的鲁能泰山七号,117㎡户型的精装房报价1.52万元/㎡,总房款在179万元左右。置业顾问明确表示,这个价格和9月份开盘价相比,已有明显的降幅和优惠。在她展示的一份9月份的购房合同中,同样户型、相近楼层的一套房,成交价为1.63万元/㎡,总房款193万元。“可以说每平米省了1000多块,总房款省出了一个车位的钱。”

黄金周期间,济南经十路以北、凤凰路以东的长岭山片区的金域华府,黄金周期间推出15套精装特价房,价格在19999元/㎡。10月20日,记者探访该楼盘时,这批特价房仍在售。

CBD片区,先是华润昆仑域毛坯房首开价2.3万元/㎡,震动市场。随后黄金周期间,绿地IFC中央公馆推出2.1万至2.2万元/㎡的特价房。最近龙湖天璞又推出面向企业客户的首付分期团购,10月底前成交客户可申请首付10%的签约政策。

楼市进入平销期

购房等待成本不高

在济南楼市降温的大潮中,东部楼市为何降温明显?  唐冶片区一位从业三年的置业顾问认为,首先是东部房价已经上涨到一定高度,从去年底的每平米1.2万元到1.5万元,上涨到每平米1.5万元到1.8万元。“这个上涨幅度,意味着购房者的月供从原来的五千元左右上涨到了七八千元,这对于很多济南的工薪阶层来说,已很难承受得起。”

其次是进入2018年下半年,东部高端产品入市越来越多,如龙湖九里晴川的别墅类产品。“别墅类的销售一直都是平缓期,一般不会出现开盘即售罄的情况,这也导致了东部楼盘成交量下滑。总体来说,现在降温只是相对于过去的火爆,市场进入了平销期。”

而唐冶部分楼盘降价明显,该顾问认为,是产品价值和本身价格不相符导致。

在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铁岗看来,济南东部楼市出现一定程度的“降温”“降价”,是源于在过去两年济南楼市的爆发性增长中,人们对东部楼市预期过高。同时过去两年,全国范围内房价普遍上涨,而现在全国楼市都在回归理性,济南东部楼盘也逐渐回归本质现状。

面对楼市降温、特价房频出,现在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不是一个出手的时机呢?对此,李铁岗认为,至少到今年12月份,甚至明年上半年,都建议购房者可以考虑等待。

“如果目前全国购房趋势下降不是一种假象的话,我们就可以推断,接下来济南楼市还会处于比较正常的状态,购房者不会有过多的等待成本。”李铁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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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之后反悔退了钱也不行

卖房之后发现房价涨得厉害,“这房不卖了!”你说不卖就不卖?23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了去年以来济南法院审结并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十大典型案件。

市民梁某以侯某某的名义与曹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侯某某名下房屋出售给曹某。约定付款方式为产权过户当日前,曹某将首付款68.5万元存入指定账户,剩余房款155万元采取商业贷款方式,约定曹某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5万元。

曹某依约支付了5万元定金及首付款63.5万元,但之后侯某某将曹某的购房首付款68.5万元悉数退回。曹某于2016年5月份实际接收涉案房屋并居住至今,而侯某某一直未配合办理涉案房屋的解押、完税、过户手续。

曹某起诉到法院,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侯某某配合解除涉案房屋的抵押手续,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在履约过程中,已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及首付款,侯某某存在违约行为。侯某某在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金。所以判决涉案合同继续履行,侯某某协助办理涉案房屋的抵押登记解除手续及过户手续,并根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齐鲁晚报记者 马云云 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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