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与生活
《法律与生活》综合报道,2017年3月29日,渭南市临渭区时年仅6岁的鹏鹏被送进渭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当时已遍体鳞伤,75%颅骨粉碎,两根肋骨骨折,双目视网膜和上门牙脱落,全身多处皮肤溃烂,甚至心脏也停止跳动。经医院全力抢救,鹏鹏最终活了过来。在昏迷前,这个弱小的生命曾遭到继母孙小倩的长期虐打。
近日,该案一审宣判,孙小倩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15年;犯虐待罪被判2年;最终,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判决结果公布后,鹏鹏的生母柴小媛提起抗诉申请。她请求判孙小倩无期及以上徒刑。11月12日,柴小媛收到了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的正式答复,结果是不予抗诉。
据《抗诉请求答复书》显示,临渭区人民法院认定的被告人孙小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不符合抗诉条件,故决定不予抗诉。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这起案件的张姓检察员告诉记者,上述《抗诉请求答复书》属实,检方意见均在答复书中体现。对于这一结果,鹏鹏的诉讼代理人邓学平律师并不意外。他说,庭审时,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就是16~17年。他们会等案件判决生效后,进行申诉,申请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再审。
据此前报道称,2017年3月,因长期遭继母孙小倩虐待殴打,渭南男童鹏鹏(化名)颅骨大面积损伤。鹏鹏的代理律师邓学平称,鹏鹏目前仍深度昏迷呈植物人状态。
据邓学平回忆称,第一次见到鹏鹏是在上海儿童医院,“当时孩子的状况惨不忍睹,身上只剩下皮包骨,膝盖也严重变形。那是个很清秀的孩子,我不相信他能够顽劣到必须要下这样的狠手才能管教好的地步。”
邓学平说,检察院最初对鹏鹏继母孙小倩起诉的罪名只有虐待罪,“按照法律规定,虐待罪最高只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我们在调取案卷,调查研究之后,向检察院递交了法律意见书,要求一并起诉鹏鹏的父亲,对孙小倩追加故意伤害罪,并建议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伤情的成因鉴定,这些意见最终都被采纳了。”
据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孙某自2017年3月以来,采取竹棍、绳索殴打、手脚殴打、电线捆绑、罚跪、罚站等方式致鹏鹏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鹏鹏的颅脑损伤符合钝性外力多次打击头部所致。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追究孙小倩刑责。
邓学平说,孙小倩所涉的两项罪名中,虐待罪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但该案由临渭区法院负责审理,按照规定,基层法院的量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我们曾以案件有可能判处无期以上刑罚为由,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希望案件由渭南中院来进行审理,但遭到驳回。”
据渭南中院2018年9月6日出具的一份《不同意移送管辖决定书》显示,渭南中院称,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同意将案件移交该院审判,并指出,希望临渭区法院收到决定书后,尽快审结该案。
10月30日,孙小倩因犯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一审获刑16年。11月6日,鹏鹏的生母对以上判决表示不服提出抗诉,10月12日,其收到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答复。在代理律师邓学平提供的抗诉请求答复书中,新京报记者看到,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研究认为,鹏鹏继母孙小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不符合抗诉条件,不予抗诉。
该案代理律师邓学平表示,下一步,待判决生效后,将申请法院再审。“16年有期徒刑和鹏鹏这个危害后果,我们认为是不匹配的,此前国内有类似判例,我认为应该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