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拉开序幕侦监处员额检察官首次出庭支持公诉

   日期:2018-12-08     作者:667    评论:    
核心提示:「经验分享」辽宁:丹东市检察院:庭审!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拉开序幕 侦监处员额检察官首次出庭支持公诉鹤岗检察来源: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12月4日,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易某某等四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案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员额检察官刘芳辰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经验分享」辽宁:丹东市检察院:庭审!“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拉开序幕 侦监处员额检察官首次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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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辽宁:丹东市检察院:庭审!“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拉开序幕 侦监处员额检察官首次出庭支持公诉

来源: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

12月4日,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易某某等四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案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员额检察官刘芳辰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经验分享」辽宁:丹东市检察院:庭审!“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拉开序幕 侦监处员额检察官首次出庭支持公诉

为更好更快地适应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积极适应“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对侦查监督干警素质提出的新要求,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继组织侦查监督干警开展全地区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参加庭审观摩活动之后,在院党组的部署安排下,首次指派侦查监督处员额检察官参与办理公诉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检察官助理宋爽协助办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负责人、省十佳公诉人张厚君参与庭审,确保了“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过渡期内工作平稳,提升了办案质效。

「经验分享」辽宁:丹东市检察院:庭审!“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拉开序幕 侦监处员额检察官首次出庭支持公诉

本案系跨省贩毒案件,涉及交易毒品数量1400余克,在侦查阶段四名被告人中的三人对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认罪,其中两名被告人“零口供”。员额检察官刘芳辰在受理案件后,对案卷材料进行细致审查的同时,通过对四名被告人的讯问,提出了66条意见建议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三名公诉人在庭前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预判,做出应对预案,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做了充分细致的准备。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互相配合对四名被告人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讯问,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阐述了检察机关的出庭意见,并向法庭提出鉴于其中一名被告人积极认罪悔罪,在侦查阶段对其所犯事实进行坦白,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同时对于其他三名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开展了法制教育,其中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对指控的犯罪认罪悔罪,尤其是其中一名“零口供”被告人易某某当庭承认了主要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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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吴凤杰带领侦查监督处全体干警观摩了此次庭审活动,庭审结束后,大家就案件审查、讯问、质证和辩论等进行了交流评析。员额检察官刘芳辰表示,经过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对案件的审查要求有了新的认识,相对于审查逮捕案件“短时高效”的办案方式,公诉案件更显得“慢工出细活”,每一份证据材料从来源、合法性、真实性,到与之对应的供述、同步录音录像、书证等材料,证据链条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都要经过反复的琢磨、比对,从而更加准确的指控犯罪。

此次庭审标志着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正式拉开序幕,同时也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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