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不镜于水而镜于人。
镜于水,见面之容;
镜于人,则知吉与凶。
为扎实开展以“七个一”为载体的警示教育活动,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感染力,教育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2018年12月7日上午,按照我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太原市第二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
参观学习
过程
☑ 参观在押人员的生活区
☑ 民警讲述在押人员的典型案例并对他们的犯罪特点进行了全面分析
☑ 在押人员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心路历程,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危害,表达了他们的深深忏悔
高墙、电网、铁窗,诱惑、罪恶、悔恨,一幕幕触目惊心,一句句发人深思,通过身临其境地参观学习,干警们在思想上受到震撼和洗礼,在灵魂上受到触动和警醒。他们纷纷表示要以典型案件为镜、为戒、为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自觉做到敬畏党纪、敬畏国法、敬畏权力,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