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怎么执行?

   日期:2018-12-13     作者:656    评论:    
核心提示:诉讼费用怎么执行?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文/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 胡春梅一、诉讼费用的定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1.诉讼费用的范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
 

诉讼费用怎么执行?

 
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

文/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 胡春梅

诉讼费用怎么执行?

一、诉讼费用的定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1.诉讼费用的范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案件

《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

二、诉讼费的交纳及承担

1.诉讼费的交纳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2.诉讼费的承担

《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诉讼费的执行

《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但是,现实中的多数情况是,原告交了诉讼费,胜诉后,法院判决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法院没有退还原告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费,只是在判决书中写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应承担的XX元(诉讼费)交付原告。原告怎样实现此部分权益?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若被告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上述费用,原告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法院退还诉讼费。因为胜诉当事人不承担诉讼费执行不能的风险,这完全符合“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的基本原则。

诉讼费用怎么执行?

作者:胡春梅 西北政法大学

专业:法学

 
标签: 法律
打赏
 
更多>同类听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听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新浪微博:
微信关注: zhenyiqingyuan
6688tv

短信收:1869889647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

本站为 零点夜听(www.零点夜听.com)零点夜听客服微信:LINGDIAN-YE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