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20万元! 北京首发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细则

   日期:2018-12-14     评论:    
核心提示:10月9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0月9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8-2019年度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对社会公用充电站的运营情况分别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对全年维护良好的充电站,每站每年最高可奖励20万元。据悉,管理办法及细则将持续到2020年底,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标准每年将由城市管理委会同市财政局确定。

根据管理办法,凡北京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公用充电设施,即在社会公共停车场或可用于充电服务的停车场所内建设,向社会开放的、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经营性充电设施,均可参与考核奖励。管理办法是通过政府资金奖励的方式,首先保障社会公用充电站安全运营,其次鼓励并促进企业提高充电设施运营效率,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以此全面提高北京市社会公用充电场站的利用率。北京市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作为项目管理单位,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开展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项目申报、核查、评审工作。

具体考核奖励分为两部分:

一是日常考核奖励,即每三个月对公用充电站的平均充电收费标准、利用率等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引导企业通过优化收费标准、创新运营模式等方式提质增效,并对考核评价最好的A级充电站给予每度电0.2元的奖励,奖励上限为1500度/千瓦·年。二是年度考核奖励,即在考核年度内对公用充电站的安全生产、维护管理、互联互通等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引导企业加强运维管理和稳定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公用充电设施发挥“持枪站岗”作用,并对考核评价最好的A级充电站给予106元/千瓦·年的奖励,奖励上限为20万元/站·年。

从评价指标来看,充电收费标准、利用率、故障率、安全管理成为日常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标准。根据指标和计分采取排名考核,势必会提高充电设施运营的运营质量。

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4月底,全市累计建成约12.7万个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推广数量的比例约为0.7:1。对于北京市来说,充电设施的推广仍旧需要完善。长久以来,对于消费者而言,充电困难的问题是限制其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主要障碍之一。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商会常务理事长苏晖告诉记者,北京市已明确提出计划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既然大方向已经明确,那么各个方面都要为其做好充分准备。政府事先表态鼓励充电桩建设,就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打好基础。若充电设施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那么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会明显受阻。

同时,苏晖还指出,北京市的做法,对于全国部分特大型城市具备一定的借鉴意义。在他看来,为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政府还会推出一系列的支持政策。

此外,记者也了解到,近年来,部分充电桩企业在运营方面也面临着一定的难题,甚至出现解散和倒闭的现象。而北京市首发的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细则,对于充电桩企业而言,也是大有裨益的。

今年4月,北京市取消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府限价管理。这意味着,此后,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将由企业自行定价。而此次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政策出台后,运营商可以结合自身获得的补贴和布局,合理地进行布局,也更加有利于充电桩运营商缓解压力,走出盈利难的困境,进而促进整个北京市的充电设施运营进入良性竞争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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