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县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近日,商河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2019年第1次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方案》,确定此次抽检工作于2月20日开始。
一是明确抽检对象。此次抽检,县市场监管局计划共抽检加油站、批发企业储油罐27座,按照市级承担的在营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及车用柴油油品检测100%全覆盖任务要求选取车用柴油样品(含全部标号)进行检验。本次抽检样品仅车用柴油(加油站名单及抽检样品范围由县经信部门提供)。车用柴油检验项目包括硫含量、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机械杂质、馏程、十六烷指数、总污染物含量(国六)、密度等。
二是开展市场整治。在抽检过程中继续按照《全市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加油机油品标号、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用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等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严格执法行为。如发现销售车用柴油的加油站点不提供车用尿素,要在现场笔录中记载,并汇总相关情况向环保等有关部门通报。检验结果作出后,将检验结果及时录入“成品油市场信息化监管系统”。
(通讯员 邱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