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再次提高

   日期:2019-03-07     评论:    
核心提示:齐鲁晚报菏泽2月21日讯(记者 张建丽)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菏泽市民政局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

齐鲁晚报菏泽2月21日讯(记者 张建丽)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菏泽市民政局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46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420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598元/月/人。

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春节过后的第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就将提高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纳入会议议程。2月12日,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确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下发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据了解,自2004年以来,菏泽市委、市政府已经连续1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救助供养标准。

此次上调,城市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460元(5520元/年),比上年每月提高20元;补差标准为每月平均不低于275元,比上年提高1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4200元,比上年提高了400元;人均月补差提高到210元,比上年提高20元。城乡低保标准差异进一步缩小。今年农村低保户平均每人每年将多领240元。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598元/月/人、5460元/年/人,农村供养机构运转经费执行1800元/年/人,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月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516元、258元、30元。今年农村低保户平均每人每年将多领240元。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督促县区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将新的社会救助标准落实到位,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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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这样申请低保:

申请条件

持有菏泽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菏泽市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

申办流程

按照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调查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公示→发放低保金领取凭证办理。

办理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二)按规定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和财产证明等材料;根据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外来常住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

(三)书面声明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四)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

特困人员供养这样申请:

申请条件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申办流程

按照个人申请→调查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公示→纳入供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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