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非机动车逆行半小时65辆 有的外卖小哥撞了人竟毫不介意

   日期:2019-03-07     评论:    
核心提示:二环东路与华龙路路口北段,两辆由北向南逆行的非机动车与一辆顺行车擦肩而过。编者按3月1日,备受关注的《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二环东路与华龙路路口北段,两辆由北向南逆行的非机动车与一辆顺行车擦肩而过。

编者按

3月1日,备受关注的《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鼓励倡导文明行为、对不文明行为重点整治,以立法促文明、以法治护文明。立法之后,市民要如何遵守执行,城市文明,还有哪些需要提升?即日起,本报推出“我为济南‘阅卷’·直击城市陋习”系列策划,助力文明济南,让济南更有魅力。

作为道路交通的参与者,不少市民对于非机动车逆行现象习以为常,由此引发的事故更屡见报端。随着济南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的加大,非机动车逆行状况得到改善。近日,记者在多个路口观察发现,在有抓拍设备、交警执法的路口,非机动车逆行现象明显改善;而当交警一撤很快又恢复到原状。不少被逆行非机动车撞到的车主坦言,比起赔偿损失,让这部分人认识到逆行危险性更重要。

文/片 本报记者 王杰 

实习生 贾奥晴

有监控路口:

1小时77辆

逆行现象明显减少

作为济南市最先使用的非机动车逆行抓拍设备,二环东路与华龙路路口南北两端两个抓拍摄像头已投入使用三月有余。据悉,该套抓拍设备专盯逆行骑车人,进行人脸识别落实身份,并将相关违法者的信息公示在该路口东南角的交通违法曝光台上。

2月26日10点40分,二环东路与华龙路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来来往往。南端的抓拍摄像头冲着北向,距离路口约有百米,十分显眼。一名身穿紫色外套的老年人骑着电动车从抓拍摄像头下逆行驶过;紧接着,三辆电动车挨个逆行而过……1小时内,此处逆行的电动车、自行车达77辆。

与之相对,路口北段还有一个抓拍摄像头,冲着南向。该处还立着一块“严禁逆行”的提示牌,牌上标注,根据逆行相关处罚规定,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如果违反,将被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如果拒绝接受处罚还可能被扣留车辆。

尽管提示牌的位置如此显眼,仍旧挡不住逆行的非机动车。11点50分,一名外卖小哥全然不顾顺行车辆,见缝插针穿行而过。粗略计算,由此往后的10分钟里,有20辆非机动车由北向南逆行经过。

“逆行的电动车明显比以前减少很多。”作为出入小区的必经路口,百花小区的张先生对于路口安装的抓拍设备颇为认可。从周边住户的体验及媒体此前的公开报道中,视频安装之初,在此逆行的非机动车每分钟达三四辆,远高于现在数字。

明显改善也发生在经十路舜耕路路口。该路口是济南首个“人脸识别”系统试点。2月26日下午,记者在此观察,半小时内该路口有14辆电动车闯红灯。家住经十路山工宿舍的李先生称,自从该路口使用“人脸识别”,非机动车逆行的现象明显减少,“家里老人平常靠轮椅出行,起码不用担心被电动车剐蹭了”。

无监控路口:

交警在秩序良好

交警不在肆无忌惮

2月25日至26日,记者在多个路口对济南市电动车出行状况进行走访观察,发现在有抓拍设备、交警执法的路口非机动车逆行现象明显少于没有交警执法的路口,部分路口交警执法时电动车还算遵章守法,但交警一撤很快就恢复原状。

“年前效果刚有所改善,年后又开始没秩序了。”每天开车上下班,经过经十路武警总队到济南东高速路口路段时,面对扎堆逆行穿梭的非机动车,王天都会倍加小心。“从辅道上,直接穿过经十路,来往车速那么快,真的太吓人了。”

“交警说监控会自行抓拍,可恐怕到时就晚了。这种路段车速那么快,一旦发生事故就是大事故。”王先生称,为此,自己曾不止一次向交警部门反映,也引起了交警部门的重视,2018年底,交警也曾专门在此巡查,逆行情况有所改善。“可年后一旦没有交警监管了,逆行现象又开始死灰复燃了。”

2月26日11时,在文化东路与山大路路口,此时该路口的车流量很大。粗略计算,30分钟内该路口逆行的非机动车有65辆,甚至有家长载着孩子逆行,还有两辆电动车差点与一辆洒水车相撞,非常惊险。此外,由于路口还是红灯时,就有电动车经斑马线抢先开到马路中央,待绿灯刚亮起时,电动车已经通过了路口。

随后,记者又来到济南泺源大街与趵突泉南路路口,发现这里电动车逆行的情况更严重。虽然不是高峰时段,此处的交通流量仍然很大,每一轮红灯,路口就有十多辆电动车闯信号。该路口在这个时间段并没有交通协管员,电动车也变得肆无忌惮。一辆原本北行的黑色电动车突然左转,往西逆行而去。紧接着,两个外卖小哥从右车道直接横穿马路,来到左车道,在机动车道飞驰,逼得车辆纷纷躲闪。粗略统计,十分钟时间,该十字路口就有20多辆电动车逆行。

行人的无奈:

一旦发生事故就逃逸

被撞者自认倒霉

非机动车逆行源于车主对安全事故的不以为意与侥幸心理。而一旦发生事故,侥幸心理又让不少逆行车主选择溜之大吉,而被撞车主只能自认倒霉。

“不想与对方再有任何牵扯,太不地道了。”时隔五个多月,提及上次被撞经历,蒋女士依旧气愤。2018年9月11日7:30,蒋女士在历下区文化东路骑行,突然一辆逆行的电动车蹿过来,由于躲闪不及,她连人带车摔倒在路上。

现场事故认定,交警判定逆行电动车车主负全责。“他口头答应得好好的,半路却跑了。”蒋女士说,肇事者承诺陪自己去医院,然而途中,他却溜之大吉。

经检查,蒋女士腿部、手部均不同程度受伤。“医药费、修车费都是自己出的。”为此,蒋女士也曾事后电话联系过肇事者,可对方恶语相对,始终不出面解决问题,到最后索性拒接电话,“如今找不到人,只能自认倒霉。”

离事发地不远,周女士也有类似遭遇。周女士驾车经过文化西路与趵突泉南路交叉口,当她准备进入辅道右拐时,迎面而来一辆逆行电动车。尽管电动车躲闪过去,但还是与周女士的车发生剐擦。

电动车车主当即破口大骂,可当周女士要下车与其理论时,车主却骑车而去。“逆行,态度还那么恶劣。”看着车从头到尾一道长长的划痕,周女士十分无奈。为此,周女士报警求助,但交警告知,由于没有监控、照片等证据,很难追查。

2018年12月1日,张文开车经过经十西路担山屯浙商大厦附近,由西向东行驶时与一辆逆行电动车剐蹭。但与周女士遭遇类似,张文还没下车,电动车车主早已溜之大吉。“没有照片、没有监控,交警没法出责任认定书,车辆剐蹭只能自费修理。”

被撞者心声:

身体是自己的保险救不了你逆行者溜之大吉、被撞车主自认倒霉的事情,让人心寒;而不少被撞车主对于逆行电动车车主的体谅与同情,也引人深思。

众所周知,非机动车逆行屡禁不止,很大一部分源于车主走捷径的侥幸心理,部分车主甚至因为电动车有保险而有恃无恐;面对这种情况,不少被撞车主与市民反倒担心起来。

2月19日14时,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路口一带,王峰在自北向南的车道上等待绿灯通行。突然,一名外卖小哥驾着电动车迎面撞向自己的车。“他从马路西面自南向北而来,想直接横穿十字路口,到马路东边的路口”。

“交通协管员在路口冲他吹哨,提醒他,可一路下坡,再加上他车速太快,刹不住车,就径直撞上来了。”事后,王峰回忆起来仍心有余悸。庆幸的是,外卖小哥只是轻微擦伤,反倒是王峰的车前保险杠被失控电动车撞了一个坑,“交警到现场后,判定外卖小哥全责,赔偿我200块钱。”

“都知道外卖员的辛苦,我也没打算要他这200块钱,可当他说‘公司给自己上了保险,出行有保障’这话时,我心里十分复杂。”王峰认为,或许正是由于有相关保险,这名外卖员才有恃无恐地逆行。“我当场就反复告诉他,身体是你自己的,保险也报不了所有。”通过这件事,王峰觉得,如何让非机动车车主认识到安全出行的重要性才是关键。

“有保险是好事,但这不能成为他们不安全驾驶的底气。”一个月前,阳光新路与建宁路交叉路口,李红骑电动车由北往南正常行驶,路上突然冒出一名外卖员骑电动车由南往北逆行,双方躲闪不及,不幸撞上。李红摔倒在地,胳膊、腿部、电动车均不同程度受伤。

与王峰一样,考虑到外卖员的辛苦,李女士只要求外卖员修好自己的车,也没有提出过分要求。“发生事故时,对方反复说自己有保险,让我不用担心。”李红认为,有保险固然是好,可以做出相应理赔,可保险似乎也让一部分非机动车车主更加肆无忌惮地不遵守交通规则,“必须得让他们认识到侥幸心理的危险性”。

(文中被采访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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