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3月28日讯(记者 刘潇) 为维护正常车驾管业务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净化社会环境,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德州市车辆管理所开展车管所环境净化整治行动。
行动将重点整治以下十种违法行为:在车管所院内或门外,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编造“不找代办,民警就会故意为难、拖延时间”等谎言,纠缠、引诱群众委托其代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打点”关系、行贿等事实,骗取群众财物。在机动车查验区内或查验区周边,向等候查验的车主编造“不找代办就通不过查验”等谎言,纠缠、引诱群众委托其代办,扰乱机动车查验秩序。向考生编造“不找关系考官就故意刁难,通不过考试”或者“花钱包过”等谎言,纠缠、引诱考生交钱“通融”、“打点”考试员,骗取考生钱财。为招揽生意,在行车道上非法截停机动车辆或者强登车辆,发名片、投宣传单,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影响道路通行为。非法拦截车辆,强行要求为车主代办业务。伪造、变造或买卖检测合格报告单或环保检验报告单。利用驾驶证代扣分牟利的违法行为人(俗称“分贩子”),以“代办”为名招揽生意,用自己或他人的驾驶证替实际违法的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并根据违法行为记分的分值收取一定费用。交通违法行为人,明知自己有交通违法行为,且该行为已被查获,仍向“分贩子”或其他人购买分值替自己扣分。提供驾驶证的人员,主观上明知“分贩子”借用其驾驶证替他人代扣分值,仍为其提供驾驶证并收取一定费用。利用电子设备考试作弊及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设备从中牟利的。利用私自改装成教练车的私家车招揽学员有偿练车,在考试时间占用考试路线练车,干扰正常考试秩序。与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工作人员暗中勾结,搞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