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4月4日讯(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王振娟) 2019年烟台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3月25日至4月26日进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
据悉,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含单考单招)均须参加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招生体检。体检医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提出体检意见,供考生在选报院校(专业)时参考。
今年体检时间和地点:2019年3月25日至4月26日,考生按照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具体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体检。
主要检查项目有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胸部透视、转氨酶等项目。
考生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须提前向老师或县市区招考办说明,由县市区招考办与体检医院协商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注意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睡眠,防止感冒,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因为它们可能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转氨酶正常的考生,不影响录取。
安排抽血检查时考生应空腹,抽血后拇指按压针眼处,不要揉擦,不要用抽血的上肢测量血压;抽血后如有不适,要就地倚靠、坐下或平卧休息,抽血当日上肢不要做剧烈运动。
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正在服药治疗的,要主动向体检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由于精神紧张等原因,造成血压超过正常标准或心率过快等情况,考生须及时向体检医生说明,在体检医生的指导下,适当休息后再重新进行检查。
体检结束后,由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考办发放体检告知书,考生核对无异议后签字确认。告知书上联考生保存,作为填报志愿等的参考。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可通过县市区招考办向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专项复检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专项复检。体检结论以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和复查后的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之内进行体检、复查、仲裁的结果一律不作为体检结果和录取依据。
报考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或有关高校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
符合规定的残疾人考生在体检前,向报名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残疾人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县市区招考办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考生的残疾情况和合理便利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和确认,并填写《残疾考生残疾情况确认表》,加盖体检结论专用章和县招考办公章后上报。具体便利条件批复结果由省考试院最终确定并下发评估结果告知书,考生按告知书同意的便利项目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