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有了“硬杠杠” 高中研学纳入学分考核

   日期:2019-05-15     评论:    
核心提示:齐鲁晚报4月28日讯(记者 李楠楠) 4月28日,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烟台市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有了硬杠杠,全市中小学要确保综合

齐鲁晚报4月28日讯(记者 李楠楠) 4月28日,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烟台市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有了“硬杠杠”,全市中小学要确保综合实践课程开足开齐开好,包括研学在内的综合实践课程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高中研学纳入学分考核,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28日,烟台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推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面实施的意见,明确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劳动教育实施,要覆盖到基础教育各学段、所有学校。开足开齐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义务教育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安排为: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5年级和初中平均每两周不少于3课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课时中,安排至少一半时间采取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研学旅行等方式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普通高中三年共14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4学分(课题研究、项目设计各2学分)、研学旅行2学分,志愿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3学分(含党团活动、军训、专题教育、社团活动),劳动教育与职业体验3学分。18课时为1学分。各中小学在保证课时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分散或集中安排课时。小学三年级以上可设劳动日,每月一次,也可设劳动周,每学年一次。各中小学设立校园多彩实践节,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与学校科技节、艺术节等统筹整合实施。

小学1-2年级学生每学年须完成1份考察探究报告,2件以上劳动技术作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集体劳动;3-5年级学生每学年完成1份考察探究报告、3件以上劳动技术作品、完成1次社会服务和1种职业体验活动;初中学生每学年要完成2份以上较完整的考察探究报告、3件以上较高水平的劳动技术作品、2次以上社会服务和2种职业体验活动,积极进行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普通高中学生三年完成课题研究报告、项目(活动)设计方案或作品、研学旅行报告各1份;劳动教育与职业体验报告各1份;志愿服务不少于40小时。中小学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团队活动、专题教育、军训活动等。社会服务(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职业体验均须留存相关的过程资料、活动记录等。考察探究报告要兼顾课题研究和研学旅行。

义务教育段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行“等级+评语”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形成学生发展性评语,每学期期末进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分认定要真实,要根据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证材料进行客观认定,杜绝研究性学习报告、志愿服务证明造假等不诚信现象。建立完善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档案,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教育图片、视频、成果报告等进行写实性记录。评价结果及档案材料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和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面实施情况,作为“文明校园”评选的必要条件。条件成熟的时候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结果纳入中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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