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泰山区公积金管理部严格按照省、市公积金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标杆,严格管理、精准施策,推动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泰山区公积金管理部根据全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及时对异地购房提取、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本息以及公积金提取业务代办人范围等三方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异地购房提取增加限制条件:购房人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得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增加限制性条件:购房人偿还非缴存地或非户籍地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业务代办人范围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应由本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代办,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提取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为进一步落实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强化住房公积金风险管控等提供了重要保障,与中央“房住不炒”精神形成“同频共振”。
在提供惠民服务上,泰山区公积金管理部不断强化为民、惠民服务理念,为办事职工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人性化的服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群众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为民服务有“温度”,工作推进有“力度”。积极宣传引导群众使用“手机公积金”APP,为缴存职工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提供了方便,提高公积金业务办理的效率,得到了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了有效防范骗提骗贷,强化风险防控,泰山区公积金管理全面梳理排查岗位风险点,运用信息化自动检测和控制手段,形成风险防范自动化、标准化、立体化的常态机制。规范提取流程,严控申请材料,通过对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增加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材料审核存档;对提取配偶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提供结婚证原件;严格公积金提取业务代办人范围等工作方式,严格把控工作风险点,保证资金提取安全。建立住房公积金领域“红、黑名单”,即,对模范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积极维护职工权益,在本地区同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单位及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红名单”。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及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相关信用惩戒。 (本报见习记者 文振华 通讯员 李昊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