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逼民反:当法律无力惩治罪人,他只能持刀厮杀-世界需要复仇者

   日期:2019-09-10     评论:    
核心提示:东野圭吾,想必不用小C过多介绍了吧?日本天王级推理小说作家,获奖无数。他的作品《白夜行》《嫌疑人X的献身》《解忧杂货铺》等更是长期在各大电商平台榜首位置,绝对是名副其实的畅销书。但是呢,今天小C为大家介绍东野圭吾的这本书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是一部推理小说。因为它既没有精心设置的犯罪现场,也没有错综复
东野圭吾,想必不用小C过多介绍了吧?

日本天王级推理小说作家,获奖无数。

他的作品《白夜行》《嫌疑人X的献身》《解忧杂货铺》等更是长期在各大电商平台榜首位置,绝对是名副其实的畅销书。

当法律无力惩治罪人,他只能持刀厮杀

但是呢,今天小C为大家介绍东野圭吾的这本书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是一部推理小说。

因为它既没有精心设置的犯罪现场,也没有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甚至一开始凶手、从犯、被害人、警方就全给交代明白了。

而这部《彷徨之刃》也号称是东野圭吾最具争议的小说。

那具体争议究竟在哪呢?话不多说,接下来咱们就开始进入正题。

当法律无力惩治罪人,他只能持刀厮杀

故事的主人公长峰重树是一名公司职员,妻子已经去世,他和女儿长峰绘摩相依为命。

某天,女儿和同学参加烟火大会。但在烟火大会结束后,女儿迟迟没有回家,不祥的预感几乎要让长峰崩溃。

不幸的消息还是来了,长峰重树的女儿绘摩被人下药迷晕,残忍强奸致死,得知女儿死讯的长峰痛不欲生。

当法律无力惩治罪人,他只能持刀厮杀

就在女儿的案子没有进展的时候,长峰忽然接到了一段神秘留言,告诉他杀死绘摩的是两个名叫敦也和快儿的小混混,并且具体说出了敦也公寓所在的位置。

发出这段语音的人,名叫阿诚

他是敦也和快儿的朋友,被快儿威胁帮他们开车诱拐女孩。

没有直接参与这场暴行的他,想要借此举动,把大家的视线从自己身上转移开。

当法律无力惩治罪人,他只能持刀厮杀

接到留言的长峰并没第一时间将线索告诉警方,而是只身一人去到了敦也的公寓,并在公寓内找到了一卷自己女儿被两个禽兽残忍蹂躏的录像带。

录像中的绘摩一脸呆滞任人摆布,而敦也和快儿则一边很爽的笑,一边在各个角度的录像。

长峰看着自己最宝贝的女儿被人当做砧板上的一块肉般践踏,泪眼模糊中听到敦也回来的声音。

被愤怒冲昏头脑的长峰拿起手边的菜刀,狠狠地戳进了敦也的身体。

痛苦中的敦也交代了同伙快儿在长野的民宿避风头。

当法律无力惩治罪人,他只能持刀厮杀

看到死去的敦也,长峰心中的恨没有消失,流着泪在尸体上乱砍无数刀,还割下了敦也的生殖器。

最可恨的是敦也和快儿的妈妈在调查过程中,拒不承认孩子的错误。

只把这次的惨案认为是青春期的叛逆,无非是情绪不稳定,被坏孩子带坏,对女孩子的强奸只是恶作剧罢了。

当法律无力惩治罪人,他只能持刀厮杀

恨意无法平息的长峰,决定给负责侦办敦也凶杀案的警员写信,他在信中写道:请让我为小女复仇,等我雪恨后,一定会回来自首的。

长峰知道,日本的少年法并不是为了制裁孩子,而是为了帮助误入歧途的孩子们走回正道指定的。如果凶手是未成年,甚至连姓名都不会被公布,更不可能判什么死刑。

当法律无力惩治罪人,他只能持刀厮杀

于是,长峰自己上了路,打算为自己的女儿报仇雪恨。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长峰是否找到了快儿?又是否真的为女儿报了仇?还是在报仇的路上被警察拘捕?……

关于故事最后的结局,还是让大家自己去书里找寻吧。

但说到这里,想必大家也已经感受到了这种矛盾。

站在法律的角度,长峰的私自报仇无疑是一种犯罪。但站在情理的角度,我们却也理解他,认为强奸杀人犯罪有应得。

这也就是为什么,连书里的警察都对自己的办案充满了质疑。

当法律无力惩治罪人,他只能持刀厮杀

故事的最后,警察的上司在辞职后说了这样一段话:

警察到底是什么呢?是站在正义的那一边吗?

不是,只是逮捕了犯了法的人而已,警察并非保护市民,警察要保护的是法律。

但是法律是绝对正确的吗?如果绝对正确的话,为什么又要频频修改呢?法律并非完善,为了保护不完善的法律,警察就可以为所欲为吗?践踏他人的心也无所谓吗?

虽然我拿着警察证件这么长一段时间,但其实我什么也没学会。

以前有一句话曾被反复提起,说“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或许对于旁观者来说,正义迟到一会没什么。但对于受害者和亲属来说,每一秒都是煎熬和伤害。

而在小C看来,迟到的正义究竟是不是正义,或许我们都该打一个问号。

当法律无力惩治罪人,他只能持刀厮杀

说到这,又不禁让人想起前段时间被热议的“辱母案“。

22岁的男子于欢在母亲苏银霞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

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二审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人民日报有一段话这样说:

在很多人看来,于欢的行为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行为,更是一个伦理行为。而对于判决是否合理的检视,也正显示出在法律调节之下的行为和在伦理要求之下的行为或许会存在的冲突,显示出法的道理与人心常情之间可能会出现的罅隙。也正是在这个角度上看,回应好人心的诉求,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正视法治中的伦理命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书中的警察在追捕长峰和快儿的过程中,也无数次的质疑过自己的行为。他们在感情上是希望长峰可以杀死快儿,但是他们无法支持他这样做,因为这就会变成在容许个人的复仇行为。

第一季《见字如面》中,有一封为一位传奇女子请命的信,就是民国第一女刺客施剑翘刺杀父仇人孙传芳的故事,施剑翘因替父报仇而被称为侠女。

施剑翘在天津居士林近身射杀孙传芳,当场说明报仇的原委并报警自首。

这种为父报仇的行为即使在民国也是违法的,但在军阀混战的时期,社会各界呼吁当局予以特赦。

当法律无力惩治罪人,他只能持刀厮杀

《见字如面》第一季之《为施剑翘的请愿信》

虽然被特赦,但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一直备受争议。

“情”能否超越“法治”,更是成为学者探讨的焦点。

有人认为,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不应该被特赦,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理解施剑翘一案的关键,在于回到案件发生的历史背景。在那个动荡的军阀政治时期,复仇这样的“私法”,不仅不是“罪”,而且是“侠”。

时过境迁,如今的法制环境和上世纪三十年代不能相提并论,于欢很难有施剑翘那样的“运气”。

当法律无力惩治罪人,他只能持刀厮杀

这部小说没有诡异手段,没有炫目的情节。有的只是真实的、黑暗的、无奈的社会现实,这份现实是如此沉重,压的人心里喘不过气。

正义存于人心底,还是法律的条文中?

彷徨之刃,彷徨在法律与正义之间。

像书中写到的那样:

让误入歧途的少年改过自新固然重要,但由谁来医治无辜受害者心中受到的伤害呢?这样的观点是目前的法律所欠缺的。法律应该在不断的完善中保护更多它应该保护的人。

当法律无力惩治罪人,他只能持刀厮杀

当然,正义终究还是站在法律这一边,这也是书最后东野圭吾给出的答案。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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