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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利益,法律规定可以运用多种途径维权,其中最有效的应当是司法途径,但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缴纳受理费等诉讼费,而经济困难的群众交不起诉讼费其诉讼权就无法保障,所以国家施行了法律援助,让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无力承担诉讼费的公民可以打得起官司,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那么,什么是法律援助?怎样申请免费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获得法律援助,需要申请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或县(区)司法部门申请,或者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提出申请,并向司法部门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经济困难证明、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怎样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一)、申请法律援助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3)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法律援助应当亲自到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说明情况,由工作人员记录,认真阅读后签字。
(三)、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四)、指派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五)、通知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受指派的律师或工作人员也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公民获得法律援助,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提供法律帮助;二是确实因为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需要法律帮助的费用,或者只能支付一部分费用。后一个条件,要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来衡量。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的都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另外,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盲、聋、哑、未成年人以及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在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时候,人民法院应通过法律援助机构给他们提供援助,这种情况就不需要审查经济状况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