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否一定聘请律师,是很多准备诉讼和正在诉讼的当事人非常困扰的问题。我作为律师也经常在咨询中遇到这样的问题,很多人经常会咨询,“我打官司必须请律师吗?”
实际上,没有打官司必须请律师的说法,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聘请律师代理自己进行诉讼。
是否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在表达、沟通等方面也无障碍,思路清晰,表达能力强,当事人自己完全可以自行参加诉讼,不用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感到自己不能独立参与诉讼活动,不能处理好法律事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法律没有规定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律师,按照法律规定,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因此,正在准备诉讼或者已经在处理处理诉讼,正在考虑是否聘请律师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能力以及自己正在争议的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决定是否聘请律师或委托其他诉讼代理人。
如果当事人委托专业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则当事人要和意向律师的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律师代理合同,合同中指定由自己选定的意向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自己正在进行中的纠纷,同时当事人必须按照聘请律师代理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然后律师才可以开始为当事人工作。这里提示大家,律师费是在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时收取的费用,不是服务之后收费的。很多当事人认为应该接受服务后收费,而且认为律师收费太高,实际上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咨询的时候就已经在提供法律服务了,律师的服务费用必须提前交纳,这样才能保证律师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一个律师经过高考考上大学,从法律或者非法律专业毕业后,必须经过全国最难的司法考试并且经过一年的实习才能以执业律师的身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服务,律师的服务应该是受到尊重并且收取与自己的服务相应的费用的。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在处理诉讼上肯定游刃有余,并且可以随时给当事人提供与案件相关的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解释,在当事人面临是否调解和如何调解时分析利弊,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
如果当事人决定委托一般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应当选择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实务能力,能够清楚表达委托人意思、有效参与诉讼活动的公民,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里需要提醒当事人的是,自己委托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所做的行为,将代表自己的意思,自己必须对代理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做的代理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此外,当事人要知道自己授权的时候,自己到底给代理人的权限范围是多大的,不要给的过宽或者过窄,影响自己的纠纷处理。
一般来说,委托给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这两种权利在法庭上的发言权是完全不一样的。
也就是说,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代理人的权限有多大,委托他人代理诉讼,代理权限分两种:
一种是一般授权,即查阅卷宗材料,审查证据,申请回避,到庭进行陈述和辩论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不能独立完成案件的调解,也不能独立的进行反诉和上诉,必须当事人本人来自己完成。
另一种是特别授权,即除了一般授权的权限外,还有权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因此委托他人替自己打官司时,要在授权委托书上明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代理人可以代替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调解,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代为撤诉等等,代理权利等同于本人。这样当事人可以不用自己奔波,只需要代理人办理即可。
还有一个要提醒当事人的是,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不能给代理人特别授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本人必须到庭,表达自己是否离婚的意愿,故离婚案件的代理人只能是一般授权,即代理人在是否离婚上没有代理权的,但是在财产分割上有代理权。因为离婚案件是一个解除婚姻的身份关系的诉讼,代理人在身份关系的解除上因法律禁止而无法获得授权。
以上是我本人作为律师给大家的一个聘请律师的最基本的建议,希望对需要的人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