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履职错误,应该追究谁的责任?答案来了

   日期:2020-09-22     评论:    
核心提示:昨天本人在头条号写了一篇题为《法院出现错案,应该由谁承担责任?我来告诉你》的文章。这篇文章有很多读者浏览并评论,有些读者就私信我说:“法院的追责方式已经了解,希望我能介绍一下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履职过程中,如果出现错案或者是监督不力的情况,应该怎么问责?”今天这篇文章,就为大家普及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

昨天本人在头条号写了一篇题为《法院出现错案,应该由谁承担责任?我来告诉你》的文章。这篇文章有很多读者浏览并评论,有些读者就私信我说:“法院的追责方式已经了解,希望我能介绍一下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履职过程中,如果出现错案或者是监督不力的情况,应该怎么问责?”

今天这篇文章,就为大家普及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也希望能起到普法的作用吧!

检察院和法院的职责范围是不一样的,法院只是案件的审判机关,而检察院不仅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还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同时还负责案件的批捕,自侦案件的侦查等。

我个人认为,检察院的履职范围更为复杂一些。因此,为更好地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高司法公信力,明确司法责任认定、明确追究机制,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最高检于2015年出台了《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从检察机关的目标原则,运行机制,职责权限,管理与监督机制,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等几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性说明。建议感兴趣的朋友自行搜索并阅读《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全文,非常有料。

因为这篇文章主要是应读者请求,来解决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履职过程中,如果出现错案或者是监督不力的情况,应该怎么问责的问题,下面咱们就来看看就这个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1,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检察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怠于行使或不当行使监督管理权,导致司法办案工作出现严重错误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

2,独任检察官承办并作出决定的案件,由独任检察官承担责任。检察官办案组承办的案件,由其负责人和其他检察官共同承担责任。办案组负责人对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承担责任,其他检察官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属于检察长(副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的事项,检察官对事实和证据负责,检察长(副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对决定事项负责。

3,检察辅助人员参与司法办案工作的,根据职权和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检察官有审核把关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检察长(副检察长)除承担监督管理的司法责任外,对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有关办案事项决定承担完全责任。对于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决定的事项,检察长(副检察长)不因签发法律文书承担司法责任。检察官根据检察长(副检察长)的要求进行复核并改变原处理意见的,由检察长(副检察长)与检察官共同承担责任。检察长(副检察长)改变检察官决定的,对改变部分承担责任。

5,检察官向检察委员会汇报案件时,故意隐瞒、歪曲事实,遗漏重要事实、证据或情节,导致检察委员会作出错误决定的,由检察官承担责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根据错误决定形成的具体原因和主观过错情况承担部分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6,上级人民检察院不采纳或改变下级人民检察院正确意见的,应当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下级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故意隐瞒、歪曲事实,遗漏重要事实、证据或情节,导致上级人民检察院作出错误命令、决定的,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承担责任;上级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以上条款性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责任追究是非常明确的,不仅仅是谁办案谁负责,而且还有谁决定谁负责等。

例如:该意见中明确了检察长(副检察长)的责任,“除承担监督管理的司法责任外,对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有关办案事项决定承担完全责任。”

再例如: 该意见中非常明确的规定,“检察官根据检察长(副检察长)的要求进行复核并改变原处理意见的,由检察长(副检察长)与检察官共同承担责任。检察长(副检察长)改变检察官决定的,对改变部分承担责任。

.....。

《意见》内容非常详实,责任划分的非常明确。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案件一旦出了问题,能够具有针对性的找到责任人,并进行问责。其实这就是我们老百姓常说的“冤有头债有主”,该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

另外,检察院的追责原则和法院是一样的,也是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也就是说,无论案件过去多少年,只要最后被确定有问题的,那么主要责任人就要被依法问责,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更不会因为法官职务的改变而改变,哪怕是该办案的检察官已经退休,也要依法问责。

最后,咱们再来看看,如果需要对检察官问责,那么对应该承担责任的检察官作出什么样的处理呢?

对经调查属实应当承担司法责任的人员,应当给予停职、延期晋升、调离司法办案工作岗位以及免职、责令辞职、辞退。涉嫌犯罪的,由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将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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