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辽宁省委政法委首轮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情况会议在沈阳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成林出席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会上,第一督察组组长、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局长孟冰介绍了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情况;第二督察组组长、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韩刚介绍了对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情况。省法院、省检察院、沈阳市委政法委、锦州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并就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于天敏对首次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给予肯定。他说,“省两院”党组、两地党委高度重视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为督察组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两个督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工作认真深入、严守工作纪律,高质量完成了首轮督察巡查工作任务;被督察单位党组政治站位高、认识到位,积极配合督察巡查工作,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充分体现了自我提升与革新的政治思想觉悟。
会议指出
开展首轮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安排,是督促政法单位履行职责使命的创新举措,也是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开展督察巡查,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帮助被督察单位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三年内实现全省政法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被督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认识统一到位,切实把督察组对整改落实的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实际行动,扎实做好督察巡查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会议强调
要聚焦问题,举一反三,确保整改成果落地见效。被督察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务求实效。要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省政法系统要对照此次督察巡查查找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深入自我剖析,及时查找出自身存在的“共性问题”,推动整改落实。
会议强调
开展首轮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是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探索之举,也为今后开展督察巡查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各级党委政法委要通过开展督察巡查工作,深入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全省政法系统要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政法队伍建设首位,强化忠诚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建设水平。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加强政治轮训,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
省委政法委一级巡视员朱中国,沈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诚,锦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国民,省法院副院长任延忠,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许世赢出席会议。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