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明确,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2016年3月,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出台多项措施和要求,对新形势下打击投机性的“高考移民”做了明确部署。
全国多个省份相继公布了2017年高考报名时间,其中,北京、辽宁等省份集中在11月份。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门槛,各地也明确了相关标准。
根据《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5项条件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5项条件分别为: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辽宁也规定: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近年来,随着“异地高考”政策的全面推开,“高考移民”也开始有了一些新动向,诸如出现了伪造学籍、空挂学籍等问题。
那么,如何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异地高考亮绿灯,如何进一步防范、打击“高考移民”,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