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不可再生,融社会之力一起保护才是根本;保护历史文化并非只是政府单方面的事情,只有通过全社会之力,才能让历史文物更加雄伟壮丽,重现当年的精气神。
国家文物局将在经费保障、项目立项、博物馆建设、科技保护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文物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古建筑保护、大遗址保护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关圣文化建筑群申遗前期工作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助推文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切实加强广东省文物工作,进一步发挥文物资源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相对完善、富有岭南特色的文物保护体系和利用模式,实现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
《意见》要求,切实强化和落实各方责任,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建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文物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文物保护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无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必须严肃追责。
为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广东将实施文物保护固本提升工程、岭南遗产抢救保护工程、近现代文物重点保护工程、水下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工程四大工程,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
此外,《意见》还要求,强化文博单位的社会教育功能;完善保障机制,推动制定完善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逐步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的标准化及规范化体系;县级以上政府要根据本辖区文物保护的需要,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文物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