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河东区委批准,河东区纪委监委对区房管局原副局长吕书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吕书云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对象礼金、消费卡,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并分红;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谋利,侵犯、侵吞单位利益;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单位和国家财产,滥用职权,涉嫌贪污和滥用职权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河东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吕书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