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8月23日讯(记者 张焜)8月23日,记者从潍坊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7月份,共有20人被终生禁驾,驾龄最长的已经25年。
2017年11月7日5时55分许,刘某武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潍胶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水库路东约300米处时,将沿该处人行横道由北向南推行人力三轮车至此的王某某撞倒,致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第一次事故发生约1分钟后,杨某海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潍胶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处,碾压受伤倒地的王某某,并碰撞倒地的人力三轮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杨某海驾车逃逸。第二次事故发生约1分钟后,高某领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潍胶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处,碾压受伤倒地的王某某,并碰撞倒地的人力三轮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高某领驾车逃逸。王某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调查,杨某海承担第二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5月29日,经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海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2018年7月1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杨某海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6年03月26日15时30分许,张某川醉酒后驾驶鲁V7058R小型轿车载乘员刘某泉、张某怡、于某华、晁某沿寿光市侯镇挑沟村北南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处时,车速较快,驾驶不慎,失去方向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受损,张某川、刘某泉、张某怡、于某华、晁某受伤。经鉴定,晁某双下肢截瘫,锁骨骨折的伤情属重伤二级。
经调查,张某川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一人重伤,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6月13日经寿光市人民法院判决,张某川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2018年7月6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张某川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8月23日,潍坊市交警支队曝光了今年7月份的终生禁驾名单,杨某海和张某川的名字在列。记者了解到,这20人中,年龄小的有22岁,最大的52岁,而驾龄最长的已经有25年。
据悉,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潍坊交警邀请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如发现禁驾人员存在无证驾驶的行为,可以拨打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报警电话0536-8533000或通过潍坊交警官方微博、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交通违法举报模块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