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为办事群众提供了舒适环境。(资料片)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指导群众自助办理有关事项。(资料片)
齐鲁晚报6月22日讯(记者 刘雅菲) 22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在龙奥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全面实施“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清单。为了给这些事项办理提供支撑,济南将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让数据“多跑路”。
“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这些事项的编制,都是为了让群众少跑腿,这就要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并实现“一网通办”。
如何让数据“多跑路”?发布会上,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刘大永表示,首先要有“数据”。“这要求我们组织部门进行事项梳理,把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可网上运行的最小颗粒度进行拆分,把需要办事人员提供的要件电子化、数据化,使事项的网上流转运行成为可能。”同时,济南市各单位还要把自己“家里”存的业务数据共享出来,形成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为其他单位业务优化再造流程提供数据支撑。
数据有了,还要有“路”。“济南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建设了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刘大永说,这一平台包括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和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等四大部分。“这一平台上联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横向连接各部门,是实现数据跑路互通的立交桥和高速路。”
刘大永表示,路修通了,桥建好了,车不来跑,也不行,还会造成浪费。“为此,我们要推进‘一网通办’,推动‘零跑腿’‘只跑一次’和‘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纳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其中,“零跑腿”事项要在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办理,其他事项要实现网上提交、预审和反馈,让办事群众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可查、可办、可问、可投诉。“能跑一次解决的,决不能让企业和群众跑两次;不能一次办理的,要通过‘你不跑我来跑’解决。”
相关链接
清单落实情况和部门考核挂钩 落实不认真不到位的要问责
齐鲁晚报记者 刘雅菲
“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清单(统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是济南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规范快捷服务的具体举措。这些清单分别是什么内容,它们又是如何编制的?22日,济南市编办主任张强对此进行了解读。
据张强介绍,今年济南的政府工作报告郑重承诺,要加快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7月1日前全面实施“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制度,确需多次办理的事项实行“你不用跑我来跑”。
经梳理汇总,济南市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纳入1165项事项,占全部依申请事项的99.7%。其中,“零跑腿”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或自助终端等方式即可办理,无须到部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办理结果等手续的事项。主要实现方式为:全程网上申办、按时办结、网上获取办理结果或快递送达。此次35个部门(单位)“零跑腿”事项168项,占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的14.4%。其中,济南市卫计委最多,共37项。
“只跑一次”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只需到部门(单位)跑一次即可办结的事项。主要实现方式有窗口申报、当场办结、立等取件;窗口申报、按时办结、快递送达;以及全程网上申办、按时办结、窗口取件。此次公布的清单中,53个部门(单位)“只跑一次”事项948项,占81.4%。其中,济南市人社局最多,共123项(含子项14项)。
“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则是指目前尚不具备条件或暂时不能实现“零跑腿”“只跑一次”的事项。主要实现方式为:由相关部门采取代办、帮办、领办等方式让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少跑腿”。13个部门(单位)“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49项,占4.2%。济南市司法局最多,共10项。
“目前济南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张强介绍说,此次编制“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时间节点是4月30日,清单公布后,要实行动态管理,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职责变动情况,以及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的依申请办理事项,及时研究提出“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办理意见,按程序研究审定向社会公布。
同时,济南市编办还将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事项清单,认真履职、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做到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进一步加强日常考核和监督落实,将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情况与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合起来,同时拓宽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对落实不认真、不到位、敷衍塞责、消极拖沓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