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用微量元素鉴定,车主还不肯就范。”5月21日,说起近期一桩肇事逃逸案,山东高速交警历城一大队教导员常太强颇有感触。一名奔驰车主深夜撞人后逃逸,被交警找到车辆拒不承认,还找来朋友顶包。
事情发生在1个多月前。4月4日晚11点多,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历城一大队值班室接到汤女士报警称,自己被一辆白色奔驰轿车撞倒,对方随后驾车逃逸。民警抵达事发现场后了解到,事故发生在当晚9点多,此时距离事发时间已经过去了2个小时。由于当时下雨,事故现场勘查中民警没有发现任何痕迹,附近也没有监控设备,仅仅凭借汤女士提供的白色奔驰车型和对司机模糊的外貌描述,破案难度极大。
经过事故科民警研判,这起事故发生地位于零点立交桥转黄河大桥方向,民警决定调取黄河大桥方向的监控录像。然而,民警在调监控时得知,由于连续降雨,监控录像遭遇损坏,调取录像需要等三天以后。
于是民警调整思路,根据研判结果将目标锁定在附近小区和物流园区,在连续2天排查后,4月6日上午,民警发现一辆济南牌照的白色奔驰轿车停在了附近的姬家庄小区,该车与汤女士描述相似,车头两侧都有明显的刮擦痕迹。经过汤女士辨认,确定该车就是肇事逃逸车辆。民警立即扣留车辆,并通知车主到交警队配合调查。
肇事车辆找到了,但是车主辛某不承认肇事逃逸,民警联系山东交院车辆鉴定所,希望通过比对微量元素来确定车辆是否有过接触。不过遗憾的是,目前该机构还不具备微量元素鉴定条件。
此后,辛某以奔驰车经常借给别人为由拒不配合调查,案件再次搁置。
经过多方打听,民警终于联系到天津一家可以做微量元素鉴定的机构。巧合的是,此时一名姓高的“肇事司机”居然主动到交警队投案。不过,在对高某做笔录时民警发现,高某不仅外貌特征与汤女士描述不符,而且在讲述当日行程时也存在诸多破绽。一番询问之后,高某承认,他是替辛某过来顶包的。
5月7日,天津的鉴定结构出具鉴定结果:通过微量元素鉴定,这辆白色奔驰轿车与电动车的确有接触且存在刮擦。面对铁证,奔驰车主辛某最终承认,他当晚撞了汤女士后驾车逃逸。根据规定,辛某负有事故全责,且被追究肇事逃逸的行政责任:驾驶证被扣12分,且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