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一男子济南醉驾酿交通事故 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侦查

   日期:2018-08-26     评论:    
核心提示:齐鲁晚报讯讯(张帅)近日,经长清公安分局批准,长清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依法对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常某立案侦查。 3月13日晚11时

齐鲁晚报讯讯(张帅)近日,经长清公安分局批准,长清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依法对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常某立案侦查。 

3月13日晚11时左右,常某(男,38岁,莱芜市钢城区人)驾驶鲁AUX***小型客车,在凤凰路通发大道交会处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接警后,城区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在询问过程中,闻到常某满身酒气,随即将其带至附近医院接受血检。经检测,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城区中队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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