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结合《绥中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绥司发〔2018〕49号),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及随机抽选的方式,拟任60名人民陪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向绥中县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联系电话:6141575)
拟任名单如下:
安 明 张智勇 刘 冰 张 伟 张 博 杨素琴
杨丽新 王建民 郭晓丽 张 红 杨 杨 徐 泽
王英爽 王春伟 叶凤良 任 静 鲍晓娜 费志辉
高小宇 李 响 马 东 杨晓东 王伟涛 苏 宇
张 晴 马 猛 杨 靖 杨 宇 凌涌智 段佳明
乔素杰 刘亚男 付红叶 虞 楠 牛 丽 郭 静
叶德红 路振州 周俭丰 陈 旭 韩铁学 张 阔
李义山 赵淑香 韩国军 魏 旭 周 娜 周丰彩
张顺秋 秦春萍 赵玉珠 赵曼新 唐 莉 董晓红
王美艳 李 立 王振宇 王 燕 李邢邢 岳丽艳
绥中县司法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