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合检察业务特点,探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于防止腐败的滋生起到了‘防火墙’的作用。”近日,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周成在谈到如何标本兼治做好从严治检工作时说。据悉,该院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结合检察工作规律和内设机构改革后职能分工,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该院监察部门从调研入手,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按照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的不同职能特点,划分为司法规范类、党风党纪类两类风险;按照风险发生几率、发生的危害程度,划分为Ⅰ、Ⅱ、Ⅲ三个风险等级,并根据风险类别和等级,分别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今年以来,该院共排查廉政风险点68个,其中Ⅰ级风险点6个,Ⅱ级风险点22个,Ⅲ级风险点40个,共查出可能存在违法违规隐患的廉政风险点30余个。
该院监察部门将日常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大部制改革、扁平化管理有机结合,延伸廉政风险防控触角,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图”,将防控流程和措施图表化,形成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和以制度为面的全方位廉政风险防控指引,提升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防控工作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此外,该院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先后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检务督察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提高廉政风险排查的专业化、针对性和联动性。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吸纳各部门10余名干警成立廉政监督小组,赋予其对本部门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督促、提醒、记录和管理等职责。区分“两个层级”(即部门风险、岗位风险)和“三类人员”(即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警),由点及面,由浅入深,进行廉政风险排查。
“我们还加大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廉政风险的监督力度,将监督重心向司法办案一线延伸。”周成向记者介绍说。
“随着监督力度的加大,特别是我院《不捕不诉案件监督办法》出台后,我们在捕与不捕、诉与不诉和变更强制措施等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司法更为规范,促进了案件办理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实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该院公诉部检察官宋立倩向记者介绍。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