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报移动传媒12月12日讯 据重庆市永川区纪检监察消息,永川区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朱沱镇汉东村村委会主任何世琼违规占用村集体资产问题。2007年,朱沱镇政府将朱沱镇光明路3个门市交由汉东村作为临时办公场所,2010年村办公室搬迁后,仍由汉东村村委会继续管理。2013年至2016年期间,汉东村村委会主任何世琼未经村集体研究,擅自将3个门市交给其子罗某经营广告公司,且未收取任何费用。2018年8月,何世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某占用的门市已收回,相关费用已补交 。
何埂镇科名村党总支书记夏祖财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02年3月,夏祖财承包了原苦竹村二社集体果园20年。2014年,夏祖财开具了一张3000元的虚假票据,以自己一次性交纳2006年至2016年共10年果园承包费的名目作为集体收入入账。2018年9月,夏祖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补交。
来苏镇大松林村卫计妇幼助理员肖世萍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4月,肖世萍担任大松林村出纳期间,收取村民支付的山坪塘承包款19900元,以白条收款的方式存入村集体账户,导致该笔收入的来源不清。2018年1月,肖世萍以该笔钱款系自己误存为由,将19900元转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占为己有。2018年10月,肖世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款项已追缴。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通报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规守纪。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把惩治基层腐败牢牢抓在手上,特别是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决不放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细查,动真碰硬,绝不姑息,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