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市纪委监委“打伞专办”与市公安局扫黑办进行工作会商,专题研究涉黑涉恶案件移送、线索筛查有关事宜,并正式启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公安局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大起底、大排查工作,逐案筛查是否存在党员、公职人员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大起底工作分为三步进行
第一步,由市公安局扫黑办对本局2013年以来侦破的全部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并进行初步筛查,筛查是否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或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第二步,市公安局扫黑办筛查工作完成后,将全部案件建立台账,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签字背书,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移交市纪委监委“打伞专办”,再由市纪委监委“打伞专办”进行深入筛查。
第三步,经筛查发现存在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涉黑涉恶的案件,由市纪委“打伞专办”负责深挖彻查,对不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立卷归档。本次起底筛查工作即日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