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近年来已经有多起警员因非法查询个人信息被判刑,查询信息的理由一般都是应身边的朋友要求,都以为是一件小事,举手之劳,但是一直以来,查询公安平台信息都有内部纪律规定,非工作需求,不能随便查询信息,每次查询都留存查询日志。 因此 查询公安平台信息 已经成为一项高度危险的岗位,必须特别慎重小心。
案情简介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刑警大队法医庞某、德阳市中江县交警大队辅警黄某某,非法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给他人,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庞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被告人黄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两人的违法所得,均被法院追缴。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量刑太轻,遂提出抗诉。近日,该案经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依法作出二审判决,该案终于尘埃落定。经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采纳了达川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依法作出二审判决:将庞某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将黄某某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相关警示案例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非工作需要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甚至提供个人信息不仅是违纪行为,甚至可能已经违法与犯罪。信息查询转发后的结果往往与当初的“举手之劳”事与愿违,一旦在网络上传播谁都无法控制。
*案例一 帮朋友查询信息被判刑
2018年4月8日,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宣判,民警詹某帮朋友查询信息,结果朋友根据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詹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案例二 好奇他人查询信息被判刑
近日,浙江民警池文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行踪轨迹、住宿信息、车辆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三 查询信息获利被判刑
日前,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徐国标(科员)被立案审查。 经查,徐国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使用个人公安数字证书登陆公安内部网违规查询、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获利,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取消徐国标的预备党员资格,并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当你打电话找警察朋友帮忙查询公民个人信息时,请做好如下准备:
1、请最好给他找好新工作!
2、他们被判刑时记得帮他们送牢饭!
3、他们被判刑记得帮他们照顾好家人!
往年,已经有好几个警察,因为这样的事情,离开了这支队伍。如果你真的有一个警察朋友,如果你真的把他当朋友,不要因为查询信息的事情找他帮忙。如果你找了但是被拒绝了,请你理解他。不是他不帮你,而是帮你,可能就意味着丢掉工作,身陷囹圄。
如果你把警察朋友当朋友,
在非法查询信息时,
还是请免开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