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冕宁县纪委监委对青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袁雷远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袁雷远违反政治纪律,在县委巡察组巡察青纳乡期间,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材料,干扰巡察;违反廉洁纪律,挪用青纳乡打药村通达公路群众征占土地补偿款;违反工作纪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扶贫项目资金损失;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虚报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袁雷远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经冕宁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袁雷远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