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重庆融媒体12月27日讯(记者 陈敏)近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渝北区长安汽车渝北工厂‘4.11’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报告称2018年4月11日渝北区长安汽车渝北工厂发生的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的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中8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
坍塌后的钢桁架及管道。重庆市应急管理居 供图
2018年4月11日21时54分,重庆通用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承接的重庆渝北区长安汽车渝北工厂C206搬迁及C207建设工程在拆除钢桁架过程中,钢桁架在下放时开始倾斜、坍塌,仅3秒钟,钢桁架及钢桁架上的管道、设备全部坍塌至地面,将现场2名指挥人员和10名工人撞击压埋于钢桁架下方,导致2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另8人不同程度受伤。
据悉,此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12.2万元,其中丧葬及善后赔偿费用为511.2万元,财产损失为1万元。
桁架梁未拆前(相邻桁架梁)与坍塌后对比。
事后,由重庆市安监局牵头,成立“渝北区长安汽车渝北工厂‘4.11’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并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
经调查组通过对事故原因的综合分析后,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本次事故中,有8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9人被建议由所属公司给予责任追究,3家单位及3人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