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太原市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赵黎平案侦查终结,有一个问题仍然是谜:枪支、弹药、爆炸物从何而来?赵黎平非法持有的枪支如果是警用枪支,不管是离开公安岗位之后未按规定收回,还是以其他方式取得,都应该有更多人为此承担责任。
据报道,赵黎平被抓后,警方一共收缴了5把手枪。曾有警方人士分析,赵黎平的枪支来源有三种可能:一是警用枪支未被收回,二是从边境买来的黑枪,三是警方缴获的枪支没有上缴和登记,被时任公安厅长的赵黎平私藏。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会牵扯到更多问题,都需要依法依规处理。非法持枪案既已侦查终结,枪支来源应该有了真相,不妨公之于众,以免引发舆论质疑。
手枪的来源问题之所以敏感,不仅因为其关系到是否存在共同涉案人,更关系到公安系统内部的管理状况以及公共安全。如果赵黎平的枪支来自公安内部,公众难免会质疑:是不是公安系统的领导干部可以不受枪支管理制度的约束,随意把枪带走,甚至调离、退休之后还可以继续持有?除了赵黎平,还有没有其他人这么干?如果是缴获的枪支未上缴,说明相关管理存在严重漏洞,那么,是不是还有缴获枪支被内部人员私藏?如果赵黎平曾买黑枪,则说明枪支走私领域中的警匪勾结问题比较严重。
警用军用枪支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但涉枪恶性案件仍时有发生,比如湖南张家界警察带枪进歌厅后“走火”伤人、四川广安警官“带女下属开房”后佩枪遗落宾馆……如此语境下,前公安厅长非法持枪的相关案情,不仅要查,更要公之于众。 □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