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萍、信息日报记者叶景顺报道:2013年12月23日,本报刊发了《法盲情侣合谋勒死新生儿》一文,报道了南昌某高校情侣未婚诞下新生女婴后,竟亲手杀害女婴的悲剧。2014年10月21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这对大学生情侣杀婴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班某某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次某某有期徒刑两年。
班某某和次某某均为90后,系高中同班同学。2012年9月,两人双双考入南昌某学院本科预科班后,开始恋爱。2013年9月开学返校后,次某某告诉班某某自己可能怀孕了。随后确诊次某某已中期妊娠,怀孕6个月。为了不让家人和学校知道此事,两人商定待小孩生下后将其杀死扔掉。
2013年12月10日16时许,次某某在该学校附近某宾馆房内产下一女婴。两人当即用掐女婴颈脖等方式将婴儿杀害。次日23时许,两人将装有女婴尸体、胎盘的塑料袋扔至宾馆附近的公共厕所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