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中,发现一部分法人为了招投标的需要而成立多家批发企业,通过监管部门验收后自行降低经营条件,有的长期无经营或处失联状态,有的甚至违法经营。
11月22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刊发了《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省市医疗单位、各招标单位通报39家不再具有经营医疗器械资质的企业》的信息,在2016年10月28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发布了《39家被取消资质医疗器械企业》的信息。在20多天后,又向医疗、招标单位进行通报。
同时,该局还将这39家企业列入全国统一的“工商异常名单系统”,就是俗称的进了诚信“黑名单”。
被工商异常名单系统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在银行信贷、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福州方面此举主要是为了提醒医疗、招标单位,商请这些单位在招标、购买这39家械商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时,注意审核其经营的合法性。
通常是在四种情况下会被列入“工商异常名单系统”,包括:
1、 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
2、 企业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
3、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