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行业:《指引》发布 合规路径日趋清晰通畅

   日期:2017-01-27     评论:    
核心提示:  近日,银监会、工信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简称《指引》)。《指引》明确了备案

  近日,银监会、工信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简称《指引》)。《指引》明确了备案登记及相关流程的先后顺序,对于新设机构以及存量机构的备案区分管理,并强调细化了备案登记后管理。《指引》延续了8月24日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10月13日颁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行业政策的监管逻辑,网贷行业合规路径日趋清晰。此前业界诟病行业监管无法可依、无操作细则,现在新设立和现有的网贷平台合规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指引》明确了备案程序,包括新设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和存量机构的备案登记管理。首先是在工商部门登记(和修改)经营范围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其次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指引》特别强调,需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字样。

 

  PPmoney理财CEO胡新认为,“《指引》对新老平台区分管理,是一种非常灵活的制度安排。”对这一制度安排,众多存量机构的高管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壹宝贷总经理罗浩杰表示,“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监管的创新性和科学性,将极大地鼓励网贷行业的创新积极性和拥抱监管的主动性。”

  相比新设机构的合规问题,2000多家存量平台的整治合规更受业界关注。此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P2P风险专项整治,存量机构的分类处置结果要到2017年3月前完成。如果分类完成且属于合规类,存量机构可以当即申请;如果在专项整改行动中被定性为整改类,则需要完成整改,且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才会受理其备案申请。《指引》还对备案登记后管理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到通信主管部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规定ICP或者EDI许可证),并落实银行资金存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此次《指引》明确备案登记作为P2P平台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前置条件,这为存量机构办理相关许可提供了政策依据。

  ICP/EDI办证难题一直困扰着网贷平台,甚至出现了为平台办证的中介机构。此前拥有ICP/EDI证的平台则将其作为“增信”的亮点。《指引》出来后,预计电信管理机构也将在不久的将来制定出相应的指引细则,网贷机构办理ICP/EDI等相关证照不再是难事,行业合规路径日趋清晰通畅。

  2016-2021年网贷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报告显示:尽管备案登记只是一项程序性行为,但是对网贷行业形成了“宽进严出”的发展路径,只有合法合规的平台才能够持续开展经营,有助于行业形成良币驱逐劣币之势,推动行业整体规范化发展。

 
标签: 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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